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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云南省提出了“团结第一、工作第二”“统一战线第一、工作第二”的工作方针和“慎重稳进”的工作要求。省委、省政府通过“做好事交朋友”、疏通民族关系 、消除民族隔阂,开展民族识别、团结少数民族上层爱国人士等,迅速建立各级人民政权、民族自治地方及其各级民族事务机构,民族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采取“和平协商”“直接过渡”等特殊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地区社会变革,分类引导各族人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其中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佤族、拉祜族、傈僳族等九个少数民族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同时,采取“只予不取”“多给少要”“民族贸易三项照顾”等特殊政策,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生活得到逐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