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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0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同志到云南调研时指出:云南历届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取得了显著成绩,多次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表彰。我这次来,亲身感受到了云南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齐心协力谋发展的浓厚氛围。他强调,云南“以科学发展促进民族团结、以民族团结保证科学发展”的经验值得推广总结。 

2009年1月24日习近平同志作出批示:云南省委、省政府扎实开展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和睦共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希望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认真搞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全力巩固和发展云南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2011年7月29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求是杂志社联合调研组关于云南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经验与启示的调研报告》上批示:云南省委、省政府从多民族和各民族发展不平衡的省情出发,因地制宜,团结带领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创造了民族团结和谐的“云南现象”。宣传云南省民族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有利于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围绕促进民族团结、支持民族发展、繁荣民族文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使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理念深入人心,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2011年9月9日习近平同志给云南省委、省政府作出批示:希望你们紧紧抓住中央支持云南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和继续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的历史机遇,按照实施“十大工程”、完善“十项保障”、完成“五大任务”的基本思路,继续扎实深入开展兴边富民工程,为把云南建设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不懈奋斗。